MXG-350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(guī)程
時間:2016-08-22 作者 :admin
MXG-350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(guī)程
一、一般規(guī)定
第1條 未經專門培訓,未持合格證人員不得操作采煤機。
第2條 采煤機所有電氣、液壓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,嚴禁甩掉不用,特殊情況下應制訂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,但不允許長期無保護運行。
第3條 堅持巡回檢查,嚴禁帶病運行。
第4條 不準用采煤機牽拉、推頂、托吊其他物件,更不準用采煤機破矸石和其他鐵器。
第5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準開機割煤:
1、無冷卻或水量達不到要求。
2、遇有堅硬夾層超過煤機截割硬度指標。
3、刮板輸送機出現急彎。
4、采高低于“作業(yè)規(guī)程”要求。
第6條 對違章指揮,采煤司機有權拒絕執(zhí)行。
二、開機準備
第7條 檢查采煤機各部螺栓是否齊全、緊固;液筒截齒是否齊全、鋒利;五柱滾輪、行走輪是否良好,調高千斤頂銷軸及擋板是否齊全。
第8條 檢查各操作手把、按鈕是否靈活、可靠。
第9條 檢查滾筒內外噴霧是否暢通無阻,冷卻水是否有滲漏現象。
第10條 檢查油標指示裝置是否正常,否則加油。
第11條 檢查真空表讀數是否在3—10水柱/英寸,否則更換吸液過濾器。
第12條 檢查跟機電纜卡子是否完好,電纜卡子堅固是否合適,嚴禁電纜受力運行。
第13條 在檢查機器特別是滾筒時,必須將電機隔離開關手把、截割部離合器手把在零位,并閉鎖工作面刮板輸送機后方可進行工作。
第14條 檢查無誤后,清除機道障礙物并發(fā)出開車信號,通知人員離開,點動電機,待電機快停轉時,掛上滾筒離合器,開機試運轉,注意監(jiān)聽各部位運轉聲響是否正常,各種信號、保護儀表指示是否正常,在確認采煤機完好時,方可牽引。
三、開機運行
第15條 開啟清水泵,啟動電機并選擇牽引速度。
第16條 嚴格按照“作業(yè)規(guī)程”規(guī)定,切實掌握好采高,隨時注意頂、底和煤層的變化情況,底板割平。
第17條 司機發(fā)現截齒短缺或損壞要及時補齊更換,不準在少截齒的情況下工作。
第18條 采煤機割煤時司機要隨時注意觀察壓力表、溫度表、真空表以及其他各種指示信號,發(fā)現不正常運轉指示時,要立即停機檢查找出原因,嚴禁強行開機。
第19條 專人隨機清理電纜槽,隨時注意觀察跟機電纜、水管,不得使水管、電纜承受自重以外的張力,避免砸、壓、卡、拉壞。
第20條 采煤機不得帶負荷啟動,不準在過載情況下強行割煤,如發(fā)現過載要仔細分析原因,必要時滾筒脫離、退出截口,停機檢查。
第21條 發(fā)現操作手把不靈活或動作有誤時,停機檢查,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(xù)工作,嚴禁亂敲、亂砸、強行使用。
第22條 牽引速度要由小到大,逐漸變化,嚴禁猛增猛減。
第23條 在割煤過程中,煤機司機始終觀察煤幫及支架架間支護情況。
四、停機
第24條 一般應選擇頂板完整、無淋水的位置停機,采煤機停止運行后,司機必須將所有的操作手把、隔離開關手把打在中位或斷開位置上。
第25條 非特殊情況下,不準使用換向手把停機,正常情況下停機要先停牽引、后停電機,同時關閉冷卻水路。
第26條 臨時停機時,在電機隔離開關未停,滾筒離合器未脫離的情況下,司機不得離開崗位,其他各手把應恢復到中立位置。
第27條 停機后如司機要暫時離開,必須將隔離開關打在斷開位置,滾筒離合器手把打在脫離位置上。
只有在特殊緊急情況下或停止按鈕不起作用時,才可使用,但此后必須檢修隔離開關的觸點。
第28條 煤機必須在空載情況下停機。